close

案例:小明是一個愛混夜店的玩咖,喜歡在夜店中找尋一夜情的對象,某日小明在夜店搭訕了A女,兩人相談甚歡,A女告知小明因為喝了點酒所以待會離場前希望搭小明的便車,小明心想又有一個快樂的夜晚了,於是在搭載A女途中,行經某汽車旅館時,見機不可失,便將車開入汽車旅館休息,於是便順理成章與A女發生親密關係,不料正happy到一半時,門外有急促的敲門及叫罵聲,小明一打開門,便衝進四、五個手持棍棒的彪形大漢,其中一人聲稱A女是他老婆,小明居然敢玩別人老婆,先將小明痛毆一頓後,再逼小明交出身上所有財物後才離去,事後小明懷疑自己被仙人跳了,是否有救濟之道?

 

小明如果要救濟,可以分民事及刑事方面進行,
首先,在民事方面,小明可以就被毆打的部分,
A女以及其他彪形大漢主張侵權行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,
請求權規定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:
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
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及第185條:
「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
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﹔
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,亦同。
造意人及幫助人,視為共同行為人。
當然還可依據第195條第1項規定:
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
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
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」
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,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,
如果因受傷無法上班工作,可以再依第193條第1項規定
: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
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,
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請求減損的勞動所得。
至於在刑事方面,小明可對A女及彪形大漢提出傷害告訴,
而在財物損失方面,因為小明是被毆打而不能抗拒並交付財物,
所以可以對A女及彪形大漢提出加重強盜取財濟遂罪的告訴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awyerleejack 的頭像
    lawyerleejack

    李 詩 楷 律 師 事 務 所

    lawyerleeja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